基层纪检党员干部《准则》《条例》学习心得基层党员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春节期间,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新修定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作为基础性党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为全面从严治党重新树立了道德高线,作为重要的党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重新树立了纪律底线
《准则》和《条例》按照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监督执纪,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更加具体化,从小抓起,从早抓起,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
修订后的《条例》分三编共133条
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常态化
并明确增加了一些违纪条款,如廉洁纪律方面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属和身边人员谋利等;在违反群众纪律方面新增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侵害群众民主权益等,在工作纪律方面增加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在违反生活纪律方面增加了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
尤其是对大吃大喝、请客送礼在以前的纪律处分条例中没有具体明确的表述
新修订的条例明确了对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公款请客送礼等相关责任进行划分,一经违反将依《条例》严格查处,这对党员特别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约束力明显增强
修订后的《条例》整合明晰了党员的“负面清单”,在第二编分则里六章从45条到129条分别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个方面对党员干部禁止行为的事实范围进行了调整,内容细化,操作性强,不仅告诫党员干部哪类行为不能做,哪些规矩不能违,同时提出清晰的处罚依据,违纪行为可以“对号入座”,不再有空可钻,处分体系更加完善
这样可以更加明确的告诉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使得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