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公信度长效机制交流材料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根本任务和最终目的
如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需要一套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健全完善的机制做保证
去年以来,XX县区委紧紧围绕提高干部工作的真实度、准确度、透明度、公认度和满意度,不断创新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在建立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长效机制上做了一些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效果
一、建立“两公开一实名”制度,提高民主推荐结果的真实度
民主推荐是干部初始提名的重要途径和必经程序
但是目前有的地方在民主推荐工作中,一方面,仍然习惯于封闭运作、内部掌握式的做法,导致干部初始提名环节不规范、不民主,仍然局限于少数人提名和提名少数人,尤其是民主推荐结果绝大多数情况下没有公开,一个干部得到了提拔重用,究竟得了多少票,群众根本无从知晓,有搞形式、走过场之嫌;另一方面,由于民主推荐不要求署名,少数推荐人责任意识缺位,难免会出现人情票、关系票、圈子票、利益票和恩怨票,导致民主推荐结果出现失真、失实现象,难以体现群众的真实意愿
基于以上考虑,我们从选人用人源头入手,通过建立民主推荐“两公开一实名”制度,不断规范和完善干部初始提名权
所谓“两公开一实名”制度,就是在召开民主推荐会议前,将民主推荐的职位、任职资格和符合条件的干部人选名单提前进行公开;在进行民主推荐时,将参与推荐人员的姓名印制在民主推荐票上,设立“秘密写票处”,采取实名方式推荐人选;民主推荐结束后,对推荐票进行统计,并适时将推荐结果向群众公开
今年5月份,我们在县法院采取实名推荐的方式选拔了6名正、副科级干部,取得了明显效果
通过实名推荐,群众猜疑的少了,组织干扰的少了,负面议论的少了,相互拉票的少了,有力的扩大了人民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度、参与面和话语权,有效防止了干部“带病提拔”等问题,真正做到了“票能相符”、“票绩相符”,真实反映了群众的推荐意愿,实现了民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