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理论创新,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搞好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人民法院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司法工作具有强烈的政治性,把司法工作与政治体制和政策割裂开来,就会使司法工作陷入迷途,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则起到了正本清源的作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注意用正确的法治理念和价值取向统一全体司法人员的司法思想,牢牢掌握司法工作领域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权,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法院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作出了明确回答,从根本上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强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为此,两级法院要通过组织全体干警学习罗干同志和李新民书记的讲话录相,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等内容,采取邀请市委领导、本系统英模人物作专题报告等形式,并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及其取得的显著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在学习过程中,法院领导要坚持做到“四个带头”,即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制定整改措施,带头抓好落实,并严格落实院领导联系点制度,加强专题调查研究,不断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司法工作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推动法院事业的长足发展。在审判工作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遇到重大问题及社会反第1页共5页响较大的案件,都要及时向党委、人大请示汇报,真正把法院的审判工作永远置于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之下,积极主动争取领导的理解和支持,并且要努力借助社会力量和新闻媒体的作用,使审判结果为公众所接受,获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为法院进行准确功能定位指明了方向。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反映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回应和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进一步揭示了新时期人民法院的工作宗旨。那就是必须始终把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永恒的价值追求,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司法功能相对滞后的矛盾。我市法院系统要结合思想作风整顿活动的开展,对通过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深入走访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活动中征集到各类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对近年来发生的执法不公正、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剖析发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深入开展大讨论,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的重大思想观念问题,努力克服在司法功能认识上的“万能主义”和“消极主义”,坚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向人民负责的根本立场。想问题、办事情以及每一个案件结论,都自觉地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做群众之所盼、解群众之所怨,用好、用足裁判权,通过个案纠纷的解决来维护社会正义,真正在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上取得明显成效,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确保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公正司法第2页共5页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利益主体多元,评判标准多层化,矛盾冲突较多,大量纠纷涌入法院,整个社会对公平正义的司法需求日益增强。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