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指导检察实践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指导检察实践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全国政法机关正在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
检察机关如何结合法律监督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地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呢
笔者认为,应从明确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意义入手,不断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检察干警的头脑和指导检察实践
一、明确意义,把思想统一到高检院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检察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保持检察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
首先,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新时期检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既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也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检察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与此同时,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需求不断增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应对新挑战、落实新要求,必须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检察干警的头脑,保证检察干警的执法指导思想和观念始终符合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引导广大检察干警增强政治责任感,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保证检察机关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更好地履行职责,完成使命
其次,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确保检察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
多年来,同国外法律制度和思想的接触,使我们有效地借鉴吸收了其有益的成分,但西方各种法治思想给我们的法治观念带来的消极影响不容忽视
有的检察干警在第1页共6页司法实践中,简单套用西方的一些“法律术语”,造成执法思想和执法活动的混乱;有的检察干警片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