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卫生站基本药物管理参考计划范文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根本药物制度的覆盖面和可及性,充分表达公共医疗卫生效劳的公益性质,确保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根本药物制度这项惠民政策,依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村卫生室施行根本药物制度的通知》(渝办发〔XX〕17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一、充分认识村卫生站施行根本药物制度的严重意义年4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施行根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96号)出台后,全市全力推行了政府办基层医疗卫活力构全面施行国家根本药物制度,乡镇卫生院运转机制不断完善,药品价格和门诊住院药品费用不同程度下降,群众看病就医得到了实惠
作为农村三级卫生效劳体系网底的村卫生站承担了广大群众最根本的卫生效劳需求,将其纳入根本药物制度施行范围,有利于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咨询题,有利于实现国家"保根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战略目的,有利于实现人人享有根本医疗卫生效劳的目的,是提高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的重要举措,对实现我县卫惹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开展具有严重而深远的意义
二、施行原则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民的原则,实在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坚持政府主导,财政合理补助,表达医疗卫生效劳公益性质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的原则,加强透明度,让广大群众知晓相关政策
三、总体目的和施行步骤(一)总体目的1
保证根本药物的足额供给和合理使用,从制度上实现根本药物的公平可及,满足广大群众的根本用药需求
确保根本药物价格合理下降,提高群众受益水平,减轻群众药费负担
标准用药行为,引导群众构成良好的用药适应,保障群众用药平安和身体健康,维护群众的根本医疗卫生权益
建立科学的政府补偿制度,转变"以药养医"的运转机制,明确村卫生站效劳职能,提高根本公共卫生和根本医疗效劳才能
加强根本药物质量监管,保障根本药物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