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操纵和消除突发公共卫惹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的危害,在各类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迅速、标准地进展应急处理,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平安,保障经济开展,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惹事件应急条例》、《天津市突发公共卫惹事件应急方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南开区实际,制定本预案。一、突发事件及其界定突发事件,是指忽然发生的直截了当关系到公众健康和社会平安的公共卫惹事件。包括:严重传染病疫情、妨碍公众健康的自然灾祸、危害严峻的中毒事件、妨碍公共平安的放射性物质泄漏事件、放射性危害事件、各种危害健康的恐惧攻击事件、群体不明缘故疾病,以及其他严峻妨碍健康的事件等等。辖区内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即为突发公共卫惹事件(一)严重传染病疫情1.发生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爆发;2.发生动物间鼠疫,发生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3.乙类、丙类传染病爆发或者多例死亡;4.发生脊髓灰质炎野毒株感染病例;5.发生罕见或者已消灭的传染病;6.出现新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病例;7.可能造成严峻妨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8.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严重疫情。(二)其它突发公共卫惹事件1.中毒人数超过30人或者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2.短期内发生10人及以上急性职业病或者职业中毒事件;3.有毒有害化学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性急性中毒事件;4.有潜在威胁的传染病动物宿主、媒介生物发生异常;5.医源性感染爆发;6.免疫接种、药物预防引起的群体性反响或者死亡事件;7.严峻威胁或危害公众健康的水、环境、食品污染和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泄漏等事件;8.群体性不明缘故疾病;9.发生生物、化学、核和辐射等危害公众健康的恐惧攻击事件;10.放射性污染、丧失放射源和人员受超剂量照射等事件;11.自然灾祸引发的疫情或者中毒事件;12.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严重公共卫惹事件。二、工作原则(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防备突发事件发生的认识,按照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落实各项防备措施。建立并实行对可能引发各类突发事件要素的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制度,做到早发觉、早报告、早处置。(四)统一指挥、属地负责在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卫生局及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发生突发事件的区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配合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生局及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惹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五)快速有效、减少损失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要不失时机地做出快速反响,采取有效的操纵措施,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妨碍。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与财产平安,维护国家平安和利益。(六)依托科学、加强合作开展突发事件防备和处置的相关研究工作。及时总结操纵工作成效,沟通讯息,推行经历,完善应急处理技术标准。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方法。科学、标准、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三、组织指挥体系(七)卫生局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卫生局局长担任,负责领导、指挥全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办公室由疾病操纵、医疗救治、卫生监视等科室、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医疗救治工作。56789(八)成立评估和技术指导组织。分设突发事件评估组、医疗抢救技术指导组、预防操纵技术指导组和检测技术指导组。各组由相应的专家组成。(九)卫生局组建医疗卫生应急队伍。(十)卫生局组建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设在卫生防病站。四、参与突发事件处理的有关机构、组织职责(十一)卫生局1.负责草拟和修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报政府批转执行;2.组织协调卫生技术力量,防止、操纵突发事件的蔓延和接着发生;3.对医疗救治、预防操纵措施的效果进展评估,依照获得的经历,不断完善各项防治方案;4.组织推进社会心理卫生、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征询等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工作;5.组织突发事件处置相关人员的培训;6.建立检查制度。督导检查本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