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类档案资料的合理有效使用,促进各项工作的发展,经董事长批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集团公司、各项目、分公司和合作公司
第二章归档范围第二条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证件、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固定资产所携带的技术资料、保修证明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第三条集团公司的档案管理由集团档案室档案管理员负责,各项目部、分公司、合作公司的档案管理由项目档案管理员直接负责
项目经理对项目公司的档案管理负领导责任
档案室主任对集团以及各分公司档案管理员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公司及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第三章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第五条公司对外接收到或对内、对外发出属于档案管理范畴的文件资料后,必须在三天内持有效原件到所属档案室办理入档手续
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第六条档案管理员接收到入档文件资料后,应立即开具《入档回执单》交付入档人,并按有关档案管理标准、制度进行编号、填写分类台账和保管、存放;《入档回执单》存根,档案管理员编号存档,《入档回执单》回执,入档人所在部门负责存档保管
第四章档案的借阅第七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项目经理、总监、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第八条因工作需要,公司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档案时,由总经理、项目经理或者办公室主任核批
第九条公司档案分为一般档案和密级档案
密级分为绝密(事关公司重大决策或者重大事情的文件、董事长指定的文件)、机密(各项目公司的协议、合同、上级领导批示文件等)、秘密(公司各种证件、重要手续资料)三个级别
绝密级档案禁止调阅,机密级档案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秘密级档案经审批可以借阅,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董事长特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