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基础工程重点前言1、建筑物的全部荷载都由它下面的地层来承担,受建筑物荷载作用影响的那一部分地层成为地基,建筑物向地基传递荷载的下部结构就是基础。2、上部结构:是建筑物的主体结构。3、基础工程:作为天然地基或人工地基与上部结构的联系载体。4、浅基础:埋置深度较浅,且施工简单的基础。5、深基础:浅层土质不良,须埋置于较深的土层中,且需借助于特殊的施工方法的基础。6、天然地基:选定合适的基础形式后,地基不加以处理就可以满足设计要求的地基。7、人工地基:地基土的强度不足或压缩性很大而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需对地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地基就称为人工地基。8、地基分类:天然地基、人工地基。基础分类:浅基础、深基础(如桩基础、沉井基础)。一、基础工程设计的一般原则1、基础工程设计原则: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2、基础设计必须满足的三个基本条件:(1)作用于地基上的荷载效应不得超过地基容许承载力或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保证建筑物不因地基承载力不足造成整体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具有足够防止整体破坏的安全储备。(2)基础沉降不得超过地基变形容许值,保证建筑不因地基变形而损坏或影响其正常使用。(3)挡土墙、边坡以及地基基础保证具有足够防止失稳破坏的安全储备。2/153、地基基础设计和计算应该满足哪些设计原则。(1)各级建筑物均应进行地基承载力计算,防止地基土体剪切破坏,对于经常受水平荷载作用的高层建筑、高耸结构和挡土墙,以及建筑在斜坡上的建筑物,尚应验算稳定性。(2)应根据前述基本规定进行必要的地基变形计算,控制地基的变形计算值不超过建筑物的地基变形特征允许值,以免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和外观。(3)地基结构的尺寸、构造和材料应满足建筑物长期荷载作用下的强度、刚度、和耐久性的要求。同时也应满足上述两项原则的要求。另外力求灾害荷载作用时,经济损失最小。4、地基基础设计要收集哪些资料:荷载资料、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原位测试资料。5、了解地基基础设计时,所采用的荷载效应最不利组合及相应的抗力与限值地基基础设计时,所采用的荷载效应最不利组合与相应的抗力或限值应按下列规定:(1)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及埋深或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数时,传至基础或承台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单桩承载力特征值。(2)计算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相应的限值应为地基变形允许值。(3)计算挡土墙土压力、地基或斜坡稳定及滑坡推力时,荷载效应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但其分项系数均为1.0。(4)在确定基础或桩台高度、支挡结构截面、计算基础或支挡结构内力、确定配筋和验算材料强度时、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效应组合和相应的基底反力,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5)当需要验算基础裂缝宽度时,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标准组合。(6)结构重要性系数γ0不应小于1.0。6、基础工程应满足的功能要求: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7、基础工程设计等级:甲级,乙级,丙级。8、地基复杂程度:一级地基(复杂地基),二级地基(中等复杂地基),三级地基(简单地基)。9、极限状态分为两类: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正常使用极限状态。3/1510、设计状况:持久设计状况短暂设计状况偶然设计状况地震设计状况11、承载能力状态设计时,应采用下列组合:1、基本组合,用于持久设计状况或短暂设计状况。2、偶然组合,用于偶然设计状况3、地震组合,用于地震设计状况。12、进行正常极限状态设计时,应采用下列组合:1、标准组合,用于不可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2、频遇组合,用于可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3、准永久组合,用于长期效应是决定性因素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13、地基、基础与上部结构共同工作:在基础工作状态中,其下部总是与地基接触,上部总是与主体结构相连,即地基、基础和上部结构在接触部位变形协调,共同工作。三者各自的工作状态不仅取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