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京滨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一、总则1、规划依据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1
3《天津市武清区城乡总体规划(2008-2020年)》;1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1
6《天津市各级开发区、园区工业建设项目用地主要控制指标的技术规定》(试行)1
7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及技术标准
2、适用范围2
1本规划区内土地使用及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划文本和图集的有关规定,同时还必须符合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
2本规划文本和图集具有法律效力
3、生效日期本规划经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原相同规划自行废止
4、特别说明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文本24
1本规划由规划文本和图集两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图集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2本规划自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
3本规划经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形成法律文件,不得任意修改变动;在建设过程中,对土地使用性质、用地界限及开发强度等必须符合本文本和图集的规定;但因城市发展需要,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前述各项可有条件地变更
由天津市武清区规划局审查同意后,报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审批
5、解释权所属部门本规划解释权属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
6、规划范围与规模6
1规划范围:东至大王路,南到韩指挥营村,西至规划古达路,北至规划路
2用地规模:用地面积:3
二、土地利用性质1、上层次规划确定本规划区土地使用性质以工业用地为主,以及科研设计用地
2、土地使用性质分类依据《天津市城市用地分类标准》中的规定执行
3、现有土地使用性质如与本规划不符,暂时不需更正,但如对用地的部分或全部进行改造时,则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