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JF—2002—018)委托方(开发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住所:邮政编码:营业执照号码:受托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住所:邮政编码:营业执照号码:企业资质证号:资质等级:根据忡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八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将(物业项目名称)委托乙方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市区(县)道(路、街)号四至:东南西北占地面积: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一、二、三、四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事项㈠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主体结构(包括基础、墙体、柱、粱、楼板、屋顶)、楼梯间、电梯间、共用门厅、走廊通道、户外墙面、
㈡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共用照明、楼内消防设施设备、
㈢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自行车棚、停车场、
㈣共用绿地、水面、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管理
㈤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及场地、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㈥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的管理服务
㈦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执勤、巡视、
㈧物业管理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业主情况的管理
㈨乙方应当公示物约服务的内容、标准及收费标准,当业主提出上述委托服务要求时,乙方应当提供.服务,业主应按规定付费
㈩其它委托事项1、2、3、第三条前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至本物业首次业主会确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之日终止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㈠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拟定并遵守业主公约;㈡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赂购房人明示本合同的内容,并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