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天津市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甲方将位于的亩土地承包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
承包地块名称为,土地性质为
承包土地四至界限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详见附件)
第二条承包期限土地承包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于年月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第三条承包费用与支付方式承包费按下列第种方式计算:⒈每亩每年(实物名称、数量、计量单位),共计(大写)(小写:)
⒉每亩每年人民币元,共计人民币(大写)元(¥:元)
⒊承包期前年每亩每年人民币元,以此为基数,每年上浮%,至合同期满
承包费共计人民币(大写)2元(¥:元)
其他计算方式:承包费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1
一次性支付:乙方于年月日前,将全部承包费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按年度支付:乙方于每年的月日前,将年承包费支付给甲方
分期支付:第一次支付:乙方于年月日前支付给甲方第二次支付:乙方于年月日前支付给甲方第三次支付:乙方于年月日前支付给甲方4
其他支付方式: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合同期满,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承包土地,制止乙方损坏承包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乙方正常生产所需的水、电、路等配套设施,甲方应负责协调,但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⒈乙方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⒉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
⒊乙方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