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划养老院中国的养老服务行业前景的很大的,关键在于我们能不能把握机会。对于学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的我们,有着诸多的优势:如学过养生保健知识、老年活动策划、心理学等与老年人密切相关的知识,但是,我们学到的只是理论知识,没有通过实际的操作、社会经验几乎一片空白。要想在养老服务行业分得一杯羹,就必须想在别人前面、勾勒一张宏伟的蓝图,并在未来的日子里不断地改进,使之尽量达到完美的状态。那么,作为乳臭未干的我们,该如何规划养老院呢?首先要了解申报养老院的相关手续。申办民办养老院手续:(一)申办人向拟办机构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提交筹办申请书,可行性报告和申办人有效身份证件。(二)申办人经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开始筹建民办养老院。(三)经同意筹办的民办养老院具备开业条件时,向批准机关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其次,对于初出茅庐的穷学生来说,启动资金是一个难题,很有必要了解开办养老机构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享受优惠政策问题:(一)免缴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施工管理费、防空地下室易地费、墙体革新费、学校校舍修建附加费、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等有关收费。(二)免缴城市煤气和供水的增容费。(三)用水、电、煤气,按照居民生活或行政事业的分类价格择低执行。(四)福利性、非营利性的民办养老院,暂免征企业所得税,以及民办养老院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经各级民政部门批准,领取了《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依法在民间组织管理局办理法人登记证书的个人兴办的各类为老年人提供住养、护理等服务的机构。这些养老机构可享受减收水费、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半收取城市供水设施配套费、减半收取新建房屋产权登记费,经环保部门核准后免缴排污费、供电、供暖包烧、燃气均按民用价格标准执行,减半收取安装有线电视初装费等优惠政策。另外,个人经办的养老机构还将享受一定的运营补贴。老人入住率达60%以上、入住老人及其家属满意率达90%以上,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老人居住6个月以上的单张床位每年补贴240元。对收住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三无”老人的养老服务机构,按收住“三无”老人(无子女、无自理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人)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社会力量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以下简称社会办福利机构)发展迅速,已成为我国社会福利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的积极性,维护社会办福利机构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11部委《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国办发〔2000〕19号)中规定社会办福利机构在规划、建设、税费减免、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与政府办社会福利机构一样享受同等待遇,并制定优惠政策如下:(一)各地要将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及床位数作为社会发展的指导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在基本建设规划中统筹安排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社会福利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二)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优先审批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用地,采用行政划拨或有偿方式供地。对新办福利事业的项目属于出让土地的,要适当降低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和拆迁补偿费,减免土地管理费。土地规划和测量费及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按有关规定给予减免。(三)城市规划部门在制定城市规划时,无论是新区建设还是旧区改造,都要将社会福利服务设施特别是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儿童福利设施及公益事业的服务设施纳入公共设施进行统一规划。要充分考虑社会福利事业、公益事业的发展需求,尽可能在交通便利、环境良好,便于服务和发展的区域给予安排。社会福利项目编制、设施建设工程的收费,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酌情减免。(四)对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社会福利机构,有关部门在办理法人注册登记时应优先办理。(五)合理确定各类社会福利服务机构自费代养人员的收费标准,既要考虑公益性或社会承受能力,又要照顾投资者的回报。(六)按照现行国家税法和有关规定,对社会投资兴办的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院、残疾人康复中心、工疗站、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