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社团是由具有共同兴趣爱好的我校学生自愿组成的,具有一定章程并在学校登记注册的群众性团体
学生社团由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组织管理,由校团委进行指导,发扬民主,加强管理,更好地发挥作用
第二条学生社团是我校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标是培养、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社会责任,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第三条学生社团的各项工作与活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向
各学生社团都必须有明确的工作方向和范围,并在其间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四条各学生社团之间一律平等,社团之间的工作关系由学生社团联合会予以协调
第五条学生社团的成立与注销,必须到学生社团联合会申请,经校团委同意、登记、注册后,方可开展或停止活动
第六条成立的社团从登记之日起每学年初要向学生社团联合会申请注册一次
并做好社团的计划和总结工作
第七条学生社团需要更换名称时,须向学生社团联合会-2-申请,经校团委同意,履行登记、注册手续后,方可以新的名称开展活动
第八条实行学生社团代表大会制度
日常事务管理由学生社团联合会主持
第二章会员第九条凡经校团委批准,在社团联合会登记注册的社团,自动成为社团联合会的会员
第十条社团联合会的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有监督、讨论和批评本联合会的权利(3)对社团联合会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及建议
(4)其他的应由会员享有的权利第十一条社团联合会的会员须履行以下义务:(1)执行社团联合会的各项决议;(2)接受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和管理(3)参加社团联合会全体会员会议;(4)维护社团联合会团结、稳定
(5)其他的应由会员履行的义务第三章学生社团代表大会第十二条学生社团代表大会每学年召开一次,是最高权利-3-机构
决定**市**中学社团主要年度工作,作出年度工作安排,修改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