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中等职业学校建筑专业教学指导方案一、专业名称建筑专业二、入学要求初中毕业或相当于初中毕业文化程度三、学习年限三年四、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面向建筑施工、建筑装饰、建筑监理等企事业单位,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一定建筑基本知识、掌握基本的施工操作知识,具有一定的基层技术管理的能力,能在生产第一线从事管理岗位的工作,具有职业生涯发展基础的中等应用型技术人才
五、培养规格本专业所培养的人才应具有以下知识、技能与态度:熟练运用建筑构造知识正确识读和绘制一般民用建筑施工图(包括平法)
初步具有合理选用常用建筑材料及制品的能力,具有对常用建筑材料进行检验的能力
具有常用测量仪器的操作使用和检验能力,具有建筑施工定位放线、抄平及复核工作的能力,能进行小面积的地形测绘
能独立编制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初步具有使用计算机辅助编制单位工程预算的能力
具有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法与安全技术措施的初步能力,初步具有根据施工条件合理选用中小型建筑机械的能力
掌握建筑工程建设进度、质量、投资控制等基层技术与管理工作的实际能力
会施工项目管理的基本知识,初步具有施工项目管理岗位的基本操作技能
能借助工程书初步查阅本专业外语技术资料的能力
具有创新的精神和专业创业能力,并具有继续学习的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能力
良好的人际交往、团队合作能力和服务意识
严谨的职业道德和科学态度
通过不同途径获取信息的能力
能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2张(或2张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六、职业领域与资格证书序号专业方向面向的职业岗位职业资格证书1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施工测量放线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检验相关资料的建立和管理施工安全事故处理测量放线工(中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试验工(中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绘图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浙江省建设厅)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浙江省建设厅)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