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及奖励2————————————————————————————————作者:————————————————————————————————日期:3宣城市人民医院科研项目管理及奖励暂行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实施“科技强院”的发展战略,充分调动全院广大科技工作者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的科研学术氛围,全面提高医院的科技创新能力,实现医院医、教、研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项目范围:有利于解决常见病、多发病防治中技术关键的研究;有重要应用前途及明显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新技术、新方法的引进、消化、开发和创新性研究;能直接指导防病治病的应用性基础研究
第三条原则上同一年度内申请者申请项目为1项,科室可申报2项
学科带头人(含培养对象)可申报2项,重点学科(含扶持学科)可申报3项;已有2个在研项目者当年不能申请;在研项目属未能按计划完成的,须在该项目完成后方可再申请新项目
第四条科教科每年集中受理一次本年度申请上级部门基金资助项目,受理起止时间按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第五条申请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年以内
二、项目申请与评审第六条申请1、申请人必须认真和实事求是地填写《申请书》(合同书),要求立题依据充分,研究内容具体,研究目标明确,技术路线清晰,研究方案科学合理
有基本的研究条件,经费预算合理,必须附有查新证明
涉及实验动物需注明动物来源及其实验环境合格证情况
2、科室主任组织人员就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申请资助的必要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以及能否保证其基本工作条件和研究工作时间等进行评议、筛选,提出推荐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报科教科
4第七条评审1、科教科对受理的项目《申请书》先进行形式审查,然后根据项目内容报送相关专家对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