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审计体制的改革与重构(博士论文)(2
8)项俊波一、我国审计体制的现状和评析(一)我国审计体制的现状l.领导体制审计机关领导体制,是指审计机关的隶属关系和审计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我国审计机关的领导体制有别于其他行政机关的领导体制,它具有三个显著的特征:一是审计机关直接受本级政府行政首长领导;二是地方审计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同时受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领导;三是地方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
2.机构设置我国审计机关有两种,即中央审计机关和地方审计机关
中央审计机关是在国务院总理直接领导下的审计机关,即审计署
审计署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是我国的最高审计机关,它具有双重法律地位:一方面,它作为中央政府的组成部门,要接受国务院的领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决定、命令,以独立的行政主体从事活动,直接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审计事项;另一方面,审计署作为我国的最高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的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
地方审计机关,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设立的审计机关
3.审计机关的派出机构审计法第十条规定:“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其审计管辖范围内派出审计特派员
审计特派员根据审计机关的授权,依法进行审计工作
”按照该条规定,我国审计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有两类,即审计机关驻地方派出机构和驻部门派出机构
目前,审计署在地方18个城市设立了驻地方派出机构,称审计署驻xxx特派员办事处
一些地方审计机关为便于工作也在其审计管辖范围内设立了派出机构
驻部门派出机构,是审计机关派驻本级政府其他部门的审计机构
现在审计署在国务院25个部门设立了派出机构,一些地方审计机关也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了驻部门派出机构
审计机关派出机构是审计机关派出的工作机构,其审计职权依靠派出的审计机关授予
因此,它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