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整理审计项目质量责任追究细则(试行)1总则1
1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行为,促进审计部门严格履行职责、提高审计项目质量,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所称审计项目,包括一般审计项目和审计调查项目;审计项目质量责任(以下简称质量责任),是指审计项目质量责任人在执行审计项目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违反审计法规制度和公司规章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应当承担的责任;责任人,是指对审计项目质量可能带来影响的审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包括审计项目组各成员、审计项目的审理复核人员及审定审计项目报告的审计部门有关负责人
3质量责任按照问题性质和影响程度,分为一般质量问题责任(以下简称一般责任)和重大质量问题责任(以下简称重大责任)
一般责任指质量问题轻微且未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损害后果)时应承担的责任
重大责任指质量问题严重且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损害后果)时应承担的责任
4问题严重主要指违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或违反企业规章制度需要进行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的情形
重大不良影响(或损害后果)是指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安全环保损害、形象声誉损害等后果达到一定标准
经评估,损失(损害)价值超过10万元,或被省级以上媒体曝光、被互联网等新媒体点击浏览5000次以上或转发500次以上等对企业形象造成一定损害的事项,应定为重大质量精心整理问题
4质量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
5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审计质量责任调查、认定和处理等工作
各市分公司可参照执行
2部门工作职责2
1审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实施的审计项目质量进行日常审理、考核和评价并予以奖惩;受理对审计项目质量问题的举报和投诉,对一般责任进行复议并依据复议结果决定是否对有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组织重大责任的调查认定,参与研究对责任人的追究处理意见,对正式的责任追究处理决定做好相关落实工作
2人力资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