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体制创新和财政税收思考在经济社会的发展中,文化不仅有着鼓舞人、塑造人、服务人的“软”功能,还有着可生产、可消费、可产生经济效益的“硬”贡献
以财政经济政策为推手,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步伐,把文化产业打造成湖北新的经济增长极是一项现实而紧迫的任务
无论是全国的整体情况还是湖北的区域发展,文化产业组织都比较弱小,需要政府在财政税收等经济政策上进行扶持
同时我国文化产业组织大多数脱胎于事业单位、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因而转变过程中更离不开财政的支持
财政税收是最有效的调节手段,通过进一步完善财政政策,实施优惠的税收政策,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
一、文化体制改革中财政税收的政策定位和路径选择(一)文化体制改革中财政税收的政策定位
政策定位首先取决于政府定位,就是政府在文化体制改革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政府定位的本质就是理顺政府与市场、企业的关系,明确政府功能和责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实施财政经济政策、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促进文化的发展和繁荣,其中最首要的任务就是要为文化发展创造一个公平竞争、合理有序、能促进文化企业健康成长的市场环境
政府作为市场的监管者和合法经营企业的保护人,应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断完善对文化市场监管的政策法规,推进市场体系建设,进而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
通过各种法律的和行政的手段对侵权、欺诈等破坏市场正常秩序的行为加以限制、禁止和惩戒,保护市场的公正性和公平性,保护企业的合法经营利益和公平竞争的权利
通过政府的监管,保证企业在市场机制条件下公开竞争、公平发展,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使更多的企业自由经营、健康发展
政策定位的本身就是政策在文化体制改革进程中所起的导向作用
政策定位在政府定位的框架内进行的
文化体制改革的财政经济配套政策,最重要的核心就是帮助、引导、激励经营性文化单位有序转化为市场主体,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