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住所地/住址: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家政经营方):住所地:营业执照号码:联系电话:经甲方、乙方协商同意,签订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颁发的《家政服务须知》和《家政服务员守则》,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一条服务事项乙方同意为甲方选派家政服务员,承担下列第项服务:1
1、一般家务;1
2、孕、产妇护理;1
3、婴、幼儿护理;1
4、老人护理;1
5、半自理病人护理;1
6、不能自理病人护理;1
7、医院护理病人;1
第二条服务地点服务地点:市区(县)街(路)号室第三条服务期限3
1、合同期限为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试用期限为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四条服务费用甲方每月支付乙方服务费(含家政服务员工资和家政公司管理费):元人民币;签约同时,甲方一次性交纳信誉保证金元人民币,如甲方正常履约,合同期满持信誉保证金凭证全额退回
服务费实行预交方式:甲方签订本合同书之日预交当月服务费
之后每月须提前1到10天预交下月服务费,甲方若不按时交费,乙方将调回家政服务员,合同自行解除,信誉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不予退还
第五条需求说明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书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说明对家政服务员的具体要求,以及与家政服务员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等)
乙方应为甲方选派体检合格和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家政服务员,家政服务员应具有市或其原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甲方有权要求家政服务员重新进行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由家政服务员自行承担
第六条服务人员从业条件6
1、乙方保证其委派的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