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学校讲话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是依法治教的客观需要,也是落实《规划纲要》的一项重要举措
这项制度,是继“两基”督导评估制度之后,新时期推进义务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机制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党的十七大报告、《义务教育法》和《规划纲要》的明确要求,是国家发展教育的基本国策
因此,有必要在国家层面规定均衡督导评估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标准,明确最基本的要求,使得各地均衡发展实现程度具有一定的可比性;同时,考虑到各地经济和教育发展水平不同,各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水平、现状、面临的问题以及推进工作的政策和措施也不尽相同,在评估指标和评估标准上具有一定的开放性
因此,教育部文件规定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内容包括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水平评估XX县区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两个方面,并明确了评估指标和评估标准
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水平评估评估指标
根据《规划纲要》提出的“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的要求,确定了校舍、设备、图书和教师四个方面8项评估指标: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
我们选择基尼系数、倍率和差异系数三种统计学普遍使用的差异分析方法,依据全国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对全国所有县级单位的30多万所义务教育学校(不含教学点和民办学校)数据进行反复测算分析,对三种方法测算得出的标准值进行了比较,最后决定采用“差异系数”作为差异分析方法
我们委托中国教科院,用8项评估指标,对全国所有县级单位的30多万所义务教育学校(不含教学点和民办学校)连续4年的数据进行测算,同时对2020年全国县域实现均衡发展的实现度进行预测,并进行实地验证
确定校际间均第1页共2页衡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