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协议甲方:住址:香格里拉花园幢室联系方式:车牌号:车位号:车辆特征:颜色乙方(停车管理方):和县嘉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为加强小区机动车的停放管理,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机动车停放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按政府有关政策制定小区停车管理制度;2、有权按照双方约定向甲方收取停车泊位费;3、有权查验停车凭证,对无证(卡)车辆可以拒绝停放或放行;4、有权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必要时采取移动等措施,甲方承担相应的移动费用;5、应为甲方提供车位;6、应负责停车场地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及管理工作;7、应安排专人看管停车场;劝阻、制止任何损害停放车辆的行为,采取各种防范措施,防止车辆丢失;8、乙方对甲方存放在车内的现金和物品不承担看管责任;9、由于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如地震、车胎自爆、车辆自燃等)所引起的车辆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前向乙方提供保险单的复印件、车辆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非业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甲方应确保为其车辆购买了车辆保险,保证本协议有效期间其持续有效
并在保险期结束前保证及时续投保
凡因甲方未投保或未及时投保而产生的责任,乙方概不负责
3、甲方按每车位每月元人民币的标准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交费时间段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人民币(大写),首次交费时间为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付清一年的费用,以后交费时间为上次费用到期前的一个月内
3、有权在乙方提供的车位上停放车辆;4、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停车管理服务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5、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车辆丢失的,有权向乙方索赔;6、应按照约定交纳停车费;7、服从停车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不得乱停乱放,否则出现损失由甲方承担;8、自觉遵守小区内的交通标志、标线和停车场管理规章制度;9、爱护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