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1/21《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修改前后条文对照表修改前修改后第一条为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为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组织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组织
本规定所称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指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具有实际控制权、决策权的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或者间接控股的大股东、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以及其他实际控制人
主要负责人一般不超过两人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
主体责任主要包括组织机构保障责任、规章制度保障责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
主体责任主要包括规章制度保障责任、组织机构保障责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2/21任、物质资金保障责任、管理保障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
任、物质资金保障责任、教育培训保障责任、安全管理保障责任、保障从业人员安全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