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省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效果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87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认监委关于加强万家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2〕3787号)要求,依据《山东省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推进计划》(鲁经信节监字〔2013〕6号),扎实推进我省“十二五”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对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效果进行全面系统评价,编制本标准
一、评价原则能源管理体系评价工作应科学、准确、合理,按照独立、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标准为准绳,以客观事实为判定依据,同时严格保守企业商业秘密,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评价主体及对象省政府节能办负责全省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统筹推进,各市节能主管部门负责依据本标准要求,组织有关专家对辖区内省千家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效果开展评价并出具评价结论
-2-评价对象为列入我省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名单的1188家重点用能企业
三、评价依据及内容评价工作的主要依据为:《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2012)、《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GB/T29456-2012),节能法律法规、政策、相关标准及其他要求,以及企业提供的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情况证明材料
评价内容包括:以四个机制(即节能遵法贯标机制、全过程管理控制机制、节能技术进步机制、节能文化建设机制)建立运行情况作为体系建设评价的主要内容
评价千家企业是否按照标准要求,开展体系建设策划、实施、检查及改进各阶段工作及所取得的能源绩效
四、评价方式及流程为确保体系评价规范高效开展,评价工作采用“书面审核”与“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评价手段有听取陈述、审阅资料、调查询问、实地察看、比对验证等
评价流程为:(一)书面审核1、下发通知,搜集资料在现场评价前,各市节能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