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预案一、总则(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为保证我市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并坚持下列原则:1
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新理念
在市人民政府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综合协调,共同做好雷电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坚持防灾与救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做好灾前预警、灾中应急、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412号令);3
《浙江省气象条例》;4
《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省政府190号令);5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8号令);6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三)雷电灾害和应急机制的分级
雷电灾害:因直击雷、雷电感应、雷电波侵入等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
雷电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分为四个等级:Ⅰ
特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或者预计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社会影响极大;Ⅱ
大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预计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社会影响很大;Ⅲ
中型:因灾死亡2人、受伤5人以上或者预计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的,社会影响较大;Ⅳ
小型:因灾死亡1-2人、受伤3-5人或者预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造成一定社会影响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一)应急指挥机构
嵊州市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机构是嵊州市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嵊州市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嵊州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府办、市气象局、市发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