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课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任课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通用7篇)任课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1为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安全,特制定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教师安全工作职责1、教师每日晨会必须督促学生执行“安全十不准”
2、教师工作中要关心、爱护学生,要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给学生布置过量的惩罚性的作业
若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责任全部由该教师承担
3、教师要教育学生在活动区内(特别是二楼的栏杆周围)不追逐打闹、奔跑、游戏,不随意攀登校内建筑物及大型器械
如果工作失误造成学生的伤害,教师承担全部责任
4、教师若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
5、教师要教育学生不到池塘、公路、堤坝、建筑工地、高压线等危险的地方玩耍
6、班主任要负责本班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若在校内,课上、课间出现安全问题,视其情节追究班主任责任
7、任课教师要在本节课内适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负责学生安全,遵守“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
8、学生参加本校各种训练队、兴趣小组活动,其安全由指导教师负责
9、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及公益劳动时,其安全由班主任负责
学生参加校外活动由校长批准,领队教师负责其安全
10、学生在校期间,倘若因故有学生亲属来接学生,任课教师不得随意让学生离开
特殊情况下必须让学生离开的,任课教师必须严格询问(包括用电话等形式问学生家长),待落实清楚无误后才能让学生跟其亲属离开学校
11、中午或晚上放学后,学生必须排队放学,并安排各小组长负责安全;如果教师留有学生,教师必须等到学生全部离开学校才可回家
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该教师负责
12、课堂中途,教师不得随意离开教室,否则,学生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教师负责
13、教师因工作失误,造成学生伤害的,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情节严重的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