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崇川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落实省、市、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根据南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南通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教基[]号)要求,结合我区义务教育发展实际,现提出年崇川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请遵照执行。一.指导思想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保障施教区内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规范招生行为,坚持依法招生,巩固择校治理成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零择校”。二.工作原则.坚持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坚持依法招生,规范操作,强化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三.组织领导成立年崇川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四.报名条件(一)小学一年级招收的新生为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1日之间出生、实际居住在我区的适龄儿童。(二)以入学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落2/11实就读学校。.入学合法固定住所依照以下原则确认:()以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为依据。()父母确无住房或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必须父母至少一方及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还必须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公租房居住的无房户子女,父母和子女户口必须同在公租房内,可凭公租房使用权证和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以及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私租房居住的无房户子女,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属房屋拆迁者,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加盖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入学。()期房(尚未领取住宅房屋产权证)不作为入学依据。()入学户口及住址在审核确认后要求调整的,不予受理。.入学通师一附、通师二附、城中小学、实验小学、通师一附朝晖校区、崇川学校(小学部)具体要求:()实行户证一致入学制度。即入学适龄儿童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并与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的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一致。3/11()实行学段管理制度。即学段内(小学年),学校对施教区内同一住房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家庭除外)。()实行获证时限制度。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取得、户口迁入时间必须在年月日以前。.残疾适龄儿童。对各类残疾适龄儿童,学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残疾人保障法》的规定,妥善做好他们的随班就读入学工作。特教中心同时接受新生报名,没有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其入学年龄可放宽到周岁或周岁。.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报名时持户口簿、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另附复印件一套)按施教区学校公告时间报名。.学校审核合格后,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录取公示,明确学生注册报到时间和入学要求。报名结束后,学校向新生监护人返还报名证件原件,留存法定监护人户口簿、产权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三)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凡具备“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三项必备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可按下列程序办理在崇川区域学校入学手续:.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户口簿、经核签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监护人《居住证》(20XX年1月日前领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半年以上的证4/11明(含年月至月连续的缴费清单)、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流动人口子女的监护人必须同时持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额有空余的、居住地相对较近的学校申请报名。若居住地附近的学校已没有空余学额,则由崇川区教体局统筹安排解决。任何学校都不得拒收统筹安排的流动人口子女。(四)崇川区域内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日期办理子女入学报名手续。(五)相关入学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监护人弄虚作假,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