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质量目标责任书为加强工程的安全、质量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及质量达到合同及有关规范要求,根据公司内部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机制,特制订本责任书,以明确项目工程管理者的责任
一、公司项目经理是受公司委托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是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施工项目安全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公司项目经理必须全面贯彻和执行各种安全劳保及有关质量的政策、法规、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质量保障措施,并对施工过程及工程保修期内出现的安全、质量事故负直接的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对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负无限连带责任
三、工程质量的目标管理及奖罚:1、工程质量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要求
2、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达到优良者不予奖罚;获市样板工程者,给予50000元的奖励;获省样板工程者,给予100000元的奖励;获部优工程者,给予200000元奖励;同一工程项目获得多项称号者,以最高获得的奖项予以奖励
3、工程竣工质量被评定为合格,经建设单位验收通过者,不予奖罚;若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则除按要求负责补救处理外,并承担合同约定的经济责任;公司将按工程造价0
5%给予罚款
4、在市质量大检查中给予通报表扬者,给予50000元奖励,通报批评者,给予50000元的处罚
5、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或保修期内出现质量事故,经核实属施工方责任的,该工程项目经理除必须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外,公司将根据实际影响情况,按工程造价0
0%给予罚款
四、安全工作的目标管理与奖罚:1、安全管理机构、制度健全,施工现场各类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合理、规范
2、进场施工人员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要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者达100%
3、机械设备损坏率控制在1%以内
4、工程安全及文明施工达标合格以上,工程竣工评价合格以上
5、年负伤率控制在30‰以内
6、杜绝死亡事故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