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欧盟食品重金属限量标准比对分析关于食品中重金属限量的标准规定,我国在2005年制定的国家标准GB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对铅、镉、汞、砷、铬、铝、硒在各类食品中的最高限量值进行了规定
欧盟2006年颁布的委员会条例(EC)No1881/2006,制定食品中某些污染物的最高限量(废止了委员会条例(EC)No466/2001)详细规定了欧盟水产品、谷物、蔬菜、水果、牛奶等食品中铅、镉、汞、锡重金属的限量
2008年欧盟委员会条例(EC)No629/2008对委员会条例(EC)No1881/2006进行了修订,调整了铅、镉、汞、锡重金属在各类食品中的含量,尤其在水产品中的含量做了较大调整
我国与欧盟各类食品中的重金属限量标准比对,具体如下:(以下数据均为2009年最新)铅我国大部分食品中铅的限量与欧盟相同
部分食品中铅的限量高于欧盟,尤其以奶制品、禽畜肉类、鱼肉类较突出
我国与欧盟各类食品中铅限量标准比对表中国欧盟食品名称限量MRLs(mg/kg)食品名称限量MRLs(mg/kg)鲜乳0
05原牛奶,热处理牛奶,用于制作奶制品的牛奶0
020婴儿配方粉(乳为原料,以冲调后乳汁计)0
02婴儿配方奶、较大婴儿配方奶0
020畜禽肉类0
2牛、羊、猪、家禽的肉(不包括下水)0
10可食用畜禽下水0
5牛、羊、猪、家禽的下水0
30甲壳类,不包括褐色蟹肉、龙虾及类似大甲壳类的头和胸腔肉0
50双壳软体动物1
5无内脏的头足类动物1
0谷类、豆类0
2谷类、豆荚和豆类0
20蔬菜(球茎、叶菜、食用菌类除外)0
1蔬菜,不包括芸苔类蔬菜、阔叶蔬菜、新鲜香草和真菌类,对于土豆,最高限量使用于剥皮后的土豆0
10球茎蔬菜、叶菜类0
3芸苔类蔬菜、阔叶蔬菜和如下真菌:双胞蘑菇(普通蘑菇)、平菇、香菇0
1水果,不包括草莓和小水果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