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房屋拆除合同(示范文本)房屋拆除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房屋拆除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为确保拆除工程安全、规范、如期、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规定,对甲乙双方约定的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实施拆除
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合同如下:一、工程情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范围:4、工程规模:拆除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二、工程内容及质量要求房屋(含主体、构筑物)应整体拆除完成;拆除完毕后的场地要整平;废料、垃圾及渣土要清理并外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
三、合同工期1、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始,乙方进场施工,至年月日,完成拆除及清理、渣土外运工作等
(如遇“钉子户”等特殊情况,由双方另签补充协议)-18-2、施工期间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可另行协商延长工期
四、合同价款约定及结算方式1、按拆除旧房建筑面积单价为元/平方米(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总价款为:元(大写元,如预估总价,则结算时拆除面积按照实际调整结算,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按照合同约定的房屋拆除及场地清理等工作内容完成后,经双方验收合格并结算后,甲方一次性付清(或分期付清)工程价款
五、合同履约保证金本工程设定履约保证金为元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在工程开工前15日内,应当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办理好拆除工程备案手续(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乙方编制的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作为备案手续的附件)
2、甲方指定为拆除工程现场负责人,负责协调拆除工程相关事宜
3、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所有内容并告知甲方后,甲方应在接到告知之日起日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和结算手续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承揽的拆除旧房范围必须根据合同确定的红线-19-范围内及甲方指定的拆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