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标准化处理办法公文标准化处理办法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约束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公文办理是办公室的重要工作内容,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安全地做好办理、管理、整理、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一、发文办理的程序和要求发文办理指以本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
(一)草拟由文秘人员负责
草拟公文应遵循六条基本原则
一是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等,要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二是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达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三是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发文机关的职权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四是拟制紧急公文,应当体现紧急的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五是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六是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二)签发上行文,由主要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下行文或平行文,由主要负责人或者由主要负责人授权的其他负责人签发
涉及需两位以上领导签发的,需要在会签栏签署意见
(三)行文关系确定行文关系
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应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行文关系,除重大紧急情况外,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一是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可以联合行文;二是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三是政府与同级党委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四是政府部门与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五是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第1页共9页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
二、公文写作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各要素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个部分
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眉首;置于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版记
现在我们按照顺序从公文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