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报告近年来,县文物保护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省文物保护条例》,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完善各项文物保护措施,我县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我县文物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县文物工作基本情况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县位于南部,总面积为2993平方公里。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xx年)始建县至今2200多年,东晋以来,县治州城,为历代郡府所在地,也是南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县设19个乡镇276个行政村,人口64万。县在中国革命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特别是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县是中央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长期的历史演变和革命斗争中,留下了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和革命文物,地上文物和地下文物丰厚,是名副其实的文物大县。县红色文化、客家文化、生态文化齐放,是世界客家摇篮、休闲养生福地。1、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总量较大我县境内已普查出不可移动文物474处,有各级已公布保护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49处;其中,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大宝光塔;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3处;市级文物登记保护单位4处。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留下的革命旧址、旧居、故居24处。2、馆藏珍贵文物种类繁多馆藏文物有1306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十件,二级文物20组件,三级文物261件,一般文物1024件,收集展览展示的客家文物达xx0余件。3、文物保护机构县文广局为县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有客家博物院XX县区博物馆两个文保单位。客家博物院是全面展示客家文化、研究客家文化、陈列客家文物的博物馆;县博物馆是管理保护全县不可移动文物和馆藏文物的文保单位。第1页共4页二、全县文物保护工作主要成效1、广泛宣传,努力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为动员全社会的支持,参与文物保护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文物保护活动,每年利用418文物行政执法督查宣传月和518国际博物馆日,在城乡主要道路悬挂宣传横幅,向行人发放有关文物保护资料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2、完善措施,确保文物保护单位安全(1)加强领导,健全文物保护网络体系。成立县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相关责任,切实履行相关职责,组建文物保护自愿者队伍,在全县了形成完善县、乡、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体系,从未发生一起文物安全责任事故。(2)划定保护范围。全县所有保护单位都划定了保护范围及确定了建设控制地带。(3)落实文物安全责任。每年都与文物所在单位签订文物安全责状,明确各级职责,落实安全责任。(4)开展安全巡查。组成专门人员,对全县的各级文物保护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文物保护安全巡查。(5)建立文物保护档案。对全县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四有档案管理,内容涉及地理位置,历史沿革,保护现状,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3、争取资金,加大文物保护设计维修力度(1)完成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保护设计方案。中央财政投入20万元,用于国保大宝光塔的维护设计;县级投入37万元用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设计方案;完成了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保护规划设计方案。(2)加快文物维修保护力度。近年来,累计投入300多万元用于文物单位的维修保护。其中省级保护单位白鹭恢烈公祠、夏府应元公祠、佩玉堂、王太夫人祠已完成维修保护工程,并对全县文保单位进行了安全性维护。(3)加大革命历史文物的保护力度。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南等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全县调查24处革第2页共4页命历史旧址旧居,完善维修规划设计,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及经费加快苏区革命历史旧址旧居的保护利用。4、开展文物普查,摸清文物家底(1)我县文物普查队员历时2年多,完成了全县19个乡镇,276个行政村的实地调查,全县共普查不可移动文物474处;其中:石窟、石刻7处,古建筑359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77处,古墓葬21处,古遗址9处,其它1处。(2)对已登记的所有不可移动文物点,建立了电子文档,并配以文字、图片、照片等内容说明,进一步理清了我县的历史文脉,全面掌握了全县范围内不可移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