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A、B楼)工程竣工验收监理评估报告告审批:编制:宿州市峙恒建设监理事务所2015年10月10日一、工程概况宿州市埔桥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A、B楼)工程由宿州市埔桥区人民法院组织建设,江苏九鼎环球建设科技公司设计,福建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施工,宿州市峙恒建设监理事务所监理,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
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含内、外部装饰装修工程)、总图市政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工程
审判综合A楼及地下车库一层,框架五层,建筑面积17300m2;审判综合楼B楼及地下室一层,框剪^一层,建筑面积14952m2;房屋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框架抗震等级为四级,设计使用年限为五十年
二、工程进度情况A楼于2013年6月18日开工,B楼于2013年6月22日开工
A楼、B楼于2013年8月5日完成地基与基础结构工程,2014年4月8日通过主体结构验收
2015年6月18日屋面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全部完工
三、质量评估依据:1、江苏九鼎环球建设科技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所出具的设计变更文件
2、《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验收评定标准》
4、试验、检测所遵循的标准,规程、规范
5、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规定
四、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监理质量控制本工程施工期间,在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及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工程部的严格监督和热情指导下,我监理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现行施工规范和监理规范的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理,督促施工单位按规范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规范要求
工程施工中的监理质量控制情况如下:1、严格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设备进场的控制
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由监理审查“三证”,符合要求后监理人员进行见证取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