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总书记反腐倡廉三大创新学习心得体会官官相护这种说法是没有错的,自古以来,就有很多这种现象,也让很多老百姓对那些当官掌权者感到寒心,同时这也会让一个国家加深衰亡,在今天反腐倡廉的政策下,我们看到了新的希望。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20XX年7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讲话中指出。党面临的最大风险和挑战,是来自党内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如果腐败问题不能得到解决,党的领导就难以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就无从谈起;如果腐败问题不能得到解决,就无法打破历史周期率。腐败问题,从古至今一直存在,不能根除,中国古代自夏商周时期已经开始反腐败,反腐措施层出不穷,但是反腐效果却是收效甚微,究其原因无非不是如下几个方面:首先,从根源上说,古代的封建专制体制决定了反腐倡廉的不彻底性。纵观中国古代社会,封建君主转会制度贯穿古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始终,国家权力集中在君主和皇室手中,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或者采取分封制或者是封过并存制亦或是中央集权制,不论何种方式,他们都强调礼法制度,每一个社会都是等级分明的,尊卑有序,长幼有别。而封建礼法所缔造的等级消费制是贪污腐败的拉力,为了建立贵贱、尊卑、长幼、亲疏有别的社会秩序,更高效且具有偏好性的分配有限的资源,文化精英发明了礼。礼要求贵族们的行为和生活方式都要符合他们在社会、家族内的身份和政治地位。就像贾谊所说的那样:是以高下异,则名号异,则权力异,则事势异,则旗章异,则符瑞异,则礼宠异,则秩禄异,则冠履异,则衣带异,则环佩异,则车马异,则妻妾异,则泽厚异,则宫室异,则床席异,则器皿异,则食饮异,则祭祀异,则死丧异。这么多异(即差别)显然不是简单地制定出一套条例就能加以体现,其全面的贯彻和实施,离不开相应的物质保障。等级制所释放的巨大物质需求,是贪污腐败的重要推力。其次,自秦始皇建立权力高度集中的封建王朝后,国家权力集于一人之手,为了得到权力,官员们纷纷谄媚于皇帝,而第1页共4页低级官员为了晋升,就纷纷投靠高级官员,给他们送财送人,通过这种行贿的方式获得权力,这种行为无法根治,无法杜绝,因为这是由封建体制决定的,谁拥有了权力,谁就可以更多的掌握社会财富。所以,在专制社会想根除贪污,就如同让大海停止波动一样不可能。最后,中国传统政治体制是默许官员在一定程度下贪污的,因为低薪制的设计使官员不可能不靠灰色收入来生活。在中国古代,由于生产力不发达,国家财政收入不足,而每年发生旱灾、涝灾等自然灾害都需要国家拨款,所以,往往最后发给官员的俸禄很少,就拿明朝来举例吧,明代实行的是品官薪俸制,官员的俸禄随着官秩由高到低递减。明代官秩分为九品十八级,俸禄也据此分为十八等。正一品每年禄米1000石,俸钞300贯,从九品禄米60石,俸钞30贯,吏不过3石。而一位七品知县,每年的名义工资是90石大米,相当于五六十两白银。然而,实际上他们从朝廷领到的工资并没有那么多,远远不足以养家。所以,古代中国过分低廉的俸禄令清官干吏难以为继,进而蜕化变质,这是一个很大的现实原因。那么古代人是怎样反腐败的呢。个人认为,在大部分时候,贪污之所以能被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原因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从上而下的政治高压。另一个就是宣传思想,对人进行思想教化与控制。也就是说,反腐取决于最高统治者的反腐决心和国家制度对官员的监视。比如,秦朝设立御史大夫监察百官,宋朝建立刺史制度监督地方官员,明朝的厂卫制度和清朝的军机处等,都是国家设立的监察机构,这些监察机构的存在,是反腐倡廉在制度上的一种体现,但是,这样的制度却没有真正落在实处,御史大夫本身作为监察者,他自己带头贪污怎么办呢。法律对这些监察者缺少监督,于是古代这些监察制度形同虚设。至于文化层面,古代一直强调儒家文化,教人们廉洁、正直,实际上,文化只能是引导作用,它的作用在于培养官员的人格操守,但是,仅仅依靠官员的自觉性是远远不够的,因而,在中国古代反腐措施尽管很多甚至比较完备,但是也不可能杜绝腐败的发生,这是体制决定的,人治不管多么厉害,老虎成天虎视眈眈地盯着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