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管理规定为了拓展老师的视野,促进老师与外界同行的学习和交流,促进科组老师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增强集体凝聚力,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同时规范教师外出学习管理,做到有序有效地培养师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校特制定管理细则如下:一、外出原则1.科组团队外出学习活动与班主任团队外出学习活动原则上省内每学年一次,必须以参加学习或教研活动为目的,以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为原则
2.中考科目的科组省内学习时间原则上安排在上学期,非中考科目的科组省内学习时间原则上安排在下学期
班主任团队省内学习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教师必须参加团队外出学习活动,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老师应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
外出学习教师经学校批准需要调课的,由教学处统一安排
相关老师要自行安排好班主任、晚修值班等工作
4.教师团队赴省内学习活动时间原则上不能占用超过1个工作日
教师应严格遵守外出学习的的相关规定,不能提早离校,以免影响工作
5.团队负责人负责统筹安排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和安全等工作,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上交书面汇报,并在两周内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审批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6.教师全员培训、个人外出学习、行政外出学习、德育骨干外出学习、科组长外出学习和教辅人员培训由学校统筹,按需要派出
除此之外的差旅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7.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课委托中标旅行社组织,在规定金额的范围内进行经费报销
二、审批程序1.教师团队赴省内的学习活动由团队负责人在每学期初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教学副校长审批,由教学处统一协调
2.教师个人外出学习培训须持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通知,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或经学校研究决定后方可参加
省内学习由教学副校长审批,省外学习由校长审批
三、差旅费使用标准本规定所称差旅费是指教师公务出差或外出学习期间所发生费用,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