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新乡市社会团体换届工作指南一、换届工作的准备、各社会团体根据各自经核准的章程规定,提前一个月开展换届准备工作
首先,召开换届准备工作会议,对换届会的议题项目进行研究,并根据各项目内容做出初步意见
如进行财务审计,写出工作报告、财务报告,提出下届负责人、常务理事会、理事会候选名单,对章程和会费标准的修改意见等
、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提出换届申请
申请写明换届依据、理事会意见、会议主要内容、召开的时间地点等
该申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社会团体公章后,附会议议程,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业务主管单位加盖公章,并签同意的意见后,再将该材料和本届截止目前有效会员的名单一同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核批准
如需修改章程,还须提交章程的修改意见和原章程,并保证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在换届会议召开前,有个工作日的审核时间
、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社会团体正式开展换届筹备工作
如确定召开会议场所、通知现阶段本社会团体合法有效的会员、邀请相关人员、制作选票等
二、召开会议的要求
2/13、召开的会议必须是该社会团体章程中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的会议
、参加会议的有效会员(会员代表)必须达到该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是低数
、选举工作必须符合《新乡市社会团体民主选举工作细则》的要求,执行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方式
、会议要形成全面、真实、有效,并符合公文要求的会议纪要(上报时应由原、新法定代表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
、由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人员监督会议程序(如修订会费标准还须有发改委相关人员监督通过会费的程序)
三、备案和变更工作召开换届会议日内,换届的社会团体应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各登记事项和章程有变更的,请按照《社会团体办理变更登记指南》的要求进行
办理备案手续的请提供以下材料
、会议纪要(原、新法定代表人共同签字);、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正式红头文件);、换届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