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问题
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逐步取代了传统的计划经济,在改革效率大幅提升的同时,收入分配出现了差距过分扩大的现象
收入分配的公平问题日益受到人们关注,我国理论界也开始更多地关注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并开展了热烈讨论
对公平和效率的问题,我们党也有一个逐步认识的过程
党的十四大提出要“兼顾效率与公平”,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决定》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提出要“注重社会公平”
公平与效率的基本内涵何谓公平
理论界有这样几种观点:第一,收入差距大小适宜的公平观
这种观点把收入差距大小作为判断社会分配公平与否的标准,在当前西方理论界比较流行
这是以结果的均等作为判断公平与否的标准,而没有考虑收入的渠道和手段
第二,按劳分配的公平观
这种公平观默认“不同等的个人天赋”所形成的不同收入的“天然特权”
要求废除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切实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有劳动能力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这种原则摒弃了平均主义的分配体制,认同劳动者通过诚实劳动和努力可以得到更多回报,体现了激励原则
第三,机会均等的公平观
这种公平观强调的是在市场竞争中给每一个人提供均等的机会
第四,收入分配中的公平是分配尺度、分配过程、分配规则的公平,而不是单纯的结果公平
对个人来说,即使参与分配的机会均等、公平竞争,而实际分配的结果也可能是不均等的
例如,按劳分配,以投入的劳动为尺度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必然形成个人收入差距;按投入要素分配,以投入的劳动、资本、土地、经营力为尺度,更会形成个人收入差距
如果抹杀这种差距,追求结果的均等,必然导致平均主义,这恰恰是不平等的表现
马克思主义认为,公平是历史的、相对的,不是永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