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一、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技术管理,掌握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变化情况,考核养护管理工作实绩,参照交通部《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JTJ075—94),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二、根据农村公路行政等级的划分,县道及有铺装(沥青、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农村公路均以优、良、次、差四个等级进行质量评定,其主要指标为“好路率”
乡道、村道以通车较好、通车一般、通车较差进行质量评定,其主要指标为“参考好路率”
三、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要求:保持路面平整,横坡适度,边坡稳定,排水通畅、构造物完好
好路率计算公式:好路率二(优等路里程+良等路里程)/评定总里程X100%优等路:路基坚实,路面平整,边坡稳定,边沟畅通,桥涵等构造物完好,交通安全标志、设施完整,路容整洁,行车顺畅平稳
良等路:路基坚实,路面平整,边坡、边沟、桥涵构造物维护良好,交通安全标志、设施完整,路容较好,行车平次等路:路基有缺口,路面有波浪或坑槽,行车颠簸,边沟排水不良,交通安全标志、设施残缺
差等路:路面有较大坑槽,行车剧烈颠簸,路基有大缺口
参考好路率的计算公式:参考好路率=(通车较好里程+通车一般里程)/评定总里程x100%通车较好:路面平整,搓板较少,行车教舒适
通车一般:路面差,搓板多,但无坑槽,行车一般
通车较差:路面坑槽较多,行车颠簸,不舒适
四、为统一质量等级的评定标准,便于考核,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的检查与评定,以公里为单位,按路面、路基及其构造物、桥涵、沿线设施四项养护质量内容分别评分
总分值100分,其中路面50分,路基及其构造物30分,桥涵、沿线设施各10分
根据实地检查结果,在一公里范围内,总分80分以上(含80分,下同),且路面分在40分以上,路基分在12分以上,桥涵、沿线设施均不低于5分的为优等路;总分在70分以上,且路面分在35分以上的为良等路;总分在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