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鉴定行业技术服务收费标准(2013)第一条为保障本市房屋建筑正常使用,规范会员市场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制定本收费标准
第二条房屋建筑鉴定行业的技术服务是指会员单位按照市场运行规则接受房屋所有人或房屋使用人委托,对房屋建筑正常使用中有关结构安全、建筑及设施设备功能等各项内容开展检查、咨询分析、评估鉴定等市场中介技术服务行为,其收费执行行业指导下的市场价格
第三条房屋建筑鉴定行业技术服务收费按不同建筑类别,据实选取房屋建筑类型、议定附加项目,将单价加和乘以相关调整系数计算
按本标准民用建筑单栋收费不足2000元按2000元收取、民用住宅单套(间)不足1000元按1000元收取,工业建筑每次收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第四条民用建筑鉴定行业技术服务收费基础标准见表4-1,工业建筑鉴定行业技术服务收费基础标准见表4-2
表4-1民用建筑鉴定行业技术服务收费基础标准(人民币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建筑类别基本收费标准附加项目高档装修专项设备(每项)智能系统(每项)附属构筑物简易房屋12
00普通住宅15
50高档住宅18
00医疗办公及教科研17
00建筑商业与服务业建筑20
00旅游与文保建筑32
00文体交通建筑23
00综合类及特殊建筑27
50另议注1:基本收费含主体结构、构配件、普通装修和水电防雷等设施设备
注2:建筑类别详见附录A、附加分项详见附录B
表4-2工业建筑鉴定行业技术服务收费基础标准(人民币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建筑类别基本收费标准附加项目高档装修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