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源等级划分规定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基础性和先导性行业,保证交通运输安全运行,是支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平安交通”是“四个交通”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行业发展的重要前提,体现了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的价值追求。本规定规定了交通运输行业风险源分类分级的依据,适用于公路交通、水路交通、城市公共交通、港口码头、公路水路建设工程等业务领域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源分类分级。一、风险源分类(一)分类原则全覆盖原则本规定确定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源分类结果应覆盖公路交通、水路交通、城市公共交通、港口码头、公路水路建设工程五个业务领域的所有主要风险源,以满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部门的履职要求。唯一性原则本规定确定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源分类结果应具有唯一性,即:任何一个风险源只能属于某一类风险源,不能同时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风险源类别,避免风险源分类结果的相2互交叉。相似性原则本规定按照交通管理体制、管理对象,以及风险源管理需求的相似性进行聚类,避免出现相似性较少的风险源被归为同一类。(二)风险源分类表风险源分类表序号风险源类别备注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类风险源路段桥梁隧道收费站服务区客运场站货运场站维修厂道路运输装备类风险源客运车辆普通货运车辆危化品货运车辆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类风险源航段分普通航段和港区航段船闸水上加油加气站水路运输装备类风险源客运船舶普通货运船舶危化品货运船舶3序号风险源类别备注城市公共公交枢纽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站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城市轨道父通车辆锚地客运码头含渡口普通货运码头含堆场危化品货运码头含堆场罐区和油气管线港口装备类风险源起重装卸装备公路建设工地桥涵建设工地隧道建设工地港口建设工地通航枢纽建设工地航道疏浚水域、风险源分级4(一)风险源分级原则继承性原则对于已确定的相关业务领域的风险源分级标准进行继承性应用。已制定的《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参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等继续使用。一致性原则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源分级统一采用四级,分别是:重大、较大、一般、较小或I级、II级、III级、W级。其中,I级为最高级别风险源。系统性原则风险源评估指标体系的建设,应坚持系统性原则,既要考虑一级指标项的设计,又要考虑二级指标项的设计,以及同级指标之间权重的平衡关系。可操作性原则风险源分类分级标准应具有可操作性,能实现交通运输风险源的有效辨识,并能实现风险源级别的有效评估。协调性原则风险源分级标准应保持与交通运输管理中的各项分类分级标准的协调性,保障安全生产风险源管理与交通运输管理各项业务的协调一致。5(二)风险源等级划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源分为四级,分别是重大、较大、一般、较小或I级、II级、III级、W级。重大、较大、一般、较小风险源的定义,根据一旦发生风险事件,可能引起的人员伤亡、环境破坏、负面社会影响程度、经济损失来确定,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三、风险源等级评定指标及评估标准参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源等级划分规定(试行)》标准执行。共青城市交通运输局年月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