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环节侦查监督的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思考公诉环节侦查监督的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思考加强公诉环节对侦查部门侦查活动的监督,是检察机关实现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责
我们从实际出发结合我处近年来来面临侦查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制约监督开展的原因,并提出完善措施的设想
公诉部门因承担本院自侦部门侦查的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职能,可以直接、全面地了解侦查部门侦查活动的真实情况,为实现法律监督提供了前提及便利条件
公诉环节对侦查活动进行的监督在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职责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开展得是否顺利,影响到公诉部门讼监督任务的完成
因而,梳理公诉环节侦查监督面临的问题,分析制约侦查监督开展的原因,探求完善侦查监督的措施,提高侦查监督的水平是当前一项相当迫切的任务
一、侦查监督面临的主要问题刑诉法明确赋予检察机关在公诉环节对侦查活动合法性进行全面监督的权利
从办案实践来看,侦查部门在侦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调取证据方面:1、违法取证的现象仍然存在
如一人提审、刑讯逼供、劝供、骗供、诱供等违法办案的情况仍然存在,对证人、被害人违法取证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2、证据形式合法的意识不强
随着办案规范化要求的提高,侦查人员调取证据时必须兼顾实体内容与形式均合法,但确实存在侦查人员调取的证据形式不合法的情况
如在故意伤害案中,案发现场勘查笔录未按规定详细记载相关事项,缺少勘验、检查人员及见证人签名
我们曾遇到过就一份证据多次与侦查部门承办人沟通,侦查人员均以案发当时对证据形式没有要求为由拒绝,最终导至该份重要证据因形式不合法未被法院判决采纳
3、调取证据材料不全面
重口供,轻其他证据的现象仍很严重,有的侦查人员甚至认为只要犯罪嫌疑人认罪,其他证据第1页共5页调取就可以打折扣
另外,侦查人员一般比较注重调取定罪、罪重的证据,容易忽视调取自首、立功等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证据,即使意识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