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在中国通过实践和超过十年的发展,既影响经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也关乎每个公民的权利与利益
下文是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欢迎阅读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活动
前款所称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指市和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简称城管执法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依法相对集中行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的行为
第三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
市和区、县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区域面积、人口数量、管理需求等状况,合理配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城管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并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第四条市城管执法部门是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区、县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并接受市城管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在街道派驻城管执法机构,以区、县城管执法部门的名义,具体负责本区域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协调城管执法机构在辖区内开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活动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其所属城管执法机构以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乡、镇人民政府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