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办后审办税服务模式工作实施方案**县地方税务局推行“先办后审”办税服务模式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进地税工作作风,提高办税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服务型”地税机关建设,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根据市局要求,经县局研究,从20XX年8月1日起在全县推行“先办后审”办税服务模式
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按照“收好税、服好务、执好法、带好队”的工作总要求,以“至诚至善追求卓越”为服务理念,实现“始于纳税人,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工作目标,不断提升**地税纳税服务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工作目标通过推行“先办后审”办税服务模式,使纳税人涉税事项受理、审核、审批等环节向办税服务厅前台转移,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成本,提升办税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主要内容1、梳理业务流程
根据市局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这次推行“先办后审”业务流程为86项,其中即时办结61项,限时办结25项(详见附件1)
2、完善导税服务
办税服务厅要按照规定设立导税员,对前来地税局办事的纳税人,由导税员引导,对能在征收服务区办税服务厅前台即时办结的,由导税员负责辅导其填写相关表格,前台窗口办理
对不能在即时办结,需要有关分局和业务部门办理的,由导税员引导至办税服务厅“先办后审第一责任人”处,根据纳税人的需求,按照管理分局和业务股室的授权,受理、办理或受理、传递转办
3、实行第一责任人制度
对纳税人发起的所有涉税事项,负责办理或者受理的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或县局指定的工作人员自动成为第一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要对该项业务全程跟踪、第1页共3页负责到底
对不能即时办结,需要相关业务股室和管理分局调查、审核、审批的,由第一责任人进行传递、跟踪,直至该项业务办结为止
4、实行第一责任人联络员制度
为确保资料传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