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安全立法诸因社会制度要求加强法制建设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社会主义国家,要体现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法制建设就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建国伊始,为了与经济建设同步,完善和健全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我国政府就着手法制建设,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先后颁布了《宪法》、《选举法》
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奠定了基础
在邓小平时代,形成了邓小平法制思想
主要内容是,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作为党和国家坚定不移的基本方针;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强民主政治建设,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十六大上都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方略
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XX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安全生产一直受国家领导人的重视1952年,毛泽东主席在对劳动部的工作报告作批示时明确指出:“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
如果只注意前一方面,忘记或稍加忽视后一方面,那是错误的
”刘少奇同志也曾在《我国过渡时期的基本特点是什么呢
》一文中强调指出:“应当切实加强对于生产的安全措施和劳动保护工作
”20世纪90年代江泽民同志提出“隐患险于明火,抢险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作了两次重要讲话,其中三处讲到安全生产工作
温家宝总理也说过,企业要符合安全条件才能生产
国家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曾经先后制定并颁布了《劳动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
没有一部统领性的安全法律法规美国20世纪初至30年代末,由于职业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严重,引发了突出的社会矛盾;为了缓解社会矛盾,美国政府加强了职业安全卫生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