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审计收费制度问题我国审计收费制度问题一、审计收费制度综述审计收费也称审计定价,是指审计服务供需双方就审计服务所达成的价格,是客户与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之间的经济联系
审计收费是决定事务所成本与收益的关键因素,也是事务所业务竞争的突出问题
国外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制度是计时制,即以注册会计师花费在审计事项上的工时作为审计收费的主要依据,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以此作为基础协商确定最终的收费金额
通常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收费一般由三部分构成
一是审计产品成本
即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出具审计报告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资料费、审计人员报酬、外勤费等;二是风险成本
即由于审计风险的存在而导致的预期损失费用,包括诉讼损失和恢复名誉的潜在成本等;三是事务所的正常利润
按照西方国家的研究成果,西方发达国家公认的审计等业务计费标准为审计等项目所需的审计工作小时
在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审计收费制度实行政府定价模式
注册会计师审计收费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收费时实行政府指导价,审计收费标准由各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制定,各地具体的收费办法由当地财政部门会同物价部门联合制定
二、我国审计收费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审计收费标准缺乏规范性
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一直缺乏相对统一合理的审计收费标准
审计业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并由各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制定审计收费标准
但我国的审计收费标准只有原则性规定,在具体执行中存在差异,地区之间、会计师事务所之间以及审计人员之间的差异明显
我国目前并没有全国统一的审计收费计量基础,有的会计师事务所按公司总资产计算收费,有的按营业收入计算收费,更多的则是通过与被审计单位的讨价还价来确定具体收第1页共2页费金额,具有很大的随意性
审计收费缺乏行业指导标准,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事务所之间在价格上的恶性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