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调研报告随着我国体制的变迁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农村富裕劳动力逐步走进了城镇,大都从事建筑、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的繁重工作
仅我市每年农民工就高达90万人左右,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然而,这么庞大的群体涌入城市,而且由于农民工与城镇居民存在身份上的差别,被城市边缘化的现象逐步显现,农民工已渐变为城市社会生活中的弱势群体,给社会带来许多问题
本文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问题进行浅析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存在的缺失及原因从当前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来看,主要存在以下法律制度的缺失,甚至是空白:(一)农民工不享有失业保险
城镇居民在失业期间,基本都享有失业保险,但农民工由于不是城镇职工,没有被纳入失业保险制度的范围,不享有失业补助
在失业期间,他们多数是靠自己过去的积蓄生活,或者向亲友、老乡借钱生活,直到找到新的工作
因为找不到工作,也有一部分农民工不得不离开城市回家去,很少能够依法得到劳动单位或地方组织的帮助
(二)农民工没有医疗保险
农民工尽管是以青壮年为主的群体,但生病也是在所难免的
尤其是他们大多数从事的是重体力、超强度、多危害的工种,很容易引发疾病
据调查显示,有36
4%的农民工生过病,甚至多次生病
他们生病以后有许多人因经济问题不是选择去医治,而是凭着年纪轻、体质好硬挺过来
即使有的农民工花钱看病,支出绝大部分是自费,用人单位往往为他们支付很少的医疗费甚至根本不支付,农民工看病难、看不起病的问题十分严重
(三)农民工不享有工伤保险
绝大多数农民工从事的是危险性高的工作,经常会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伤害
但很少有用工单位愿意为农民工办理伤亡保险,甚至连保障人生命健康的工伤保险也不办理
一旦出现工伤事故,很难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受到伤害最严重的是农民工,轻者终身残疾,生活无保第1页共9页障,重者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四)农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