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防洪验收指导方案1999年洪灾后,县委、县政府制定“两治XX县区”战略,修订县城防洪规划,大力开展以县城防洪工程为重点的水利工程建设,为县城后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先后批准了《省县县城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省县县城防洪(一期、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投资批复概算一期4777
4万元,二期5438
县城防洪工程于2002年开工建设,2007年基本完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约8000万元
省发改委批复县城防洪工程项目法人为“县建设投资公司”,按照水利工程基本建设规范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必须抓紧履行竣工验收程序
现根据sl223-2008验收规范和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及主要目标县城防洪工程建设跨度已达十年,参与工程建设的相关人员岗位发生了较大变化,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较多,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必须克服畏难情绪,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严守规范,适度变通”的基本原则处理相关问题,争取用半年时间圆满完成验收工作任务
具体期限是自20XX年12月开始至20XX年5月底结束
二、验收程序及基本要求县县城防洪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按基本建设程序应该由相关单位组织办理阶段验收,然后集中办理市级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XX市水务局主持、市发改委参加,由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及各参建单位以及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组成验收委员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报XX市水务局审查并出具县县城防洪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再上报省水利厅和省发改委备案
三、参建单位职责分工根据县城防洪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实际分工,参加本次验收工作职责分工如下:建平镇负责移民、征地、拆迁、安置以及填塘固基土方工程验收;县住建委负责桥头公园验收;第1页共3页县交运局负责堤顶防汛道路工程验收;县文广新局负责老城墙文物保护验收;县水务局负责堤防达标等水利工程验收
四、验收时段划分及工作任务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