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电力安全监察部规定为进一步明确安全监察部工作职责,规范办事程序,提高管理效率,使部门的工作做到有章可循,逐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省电力公司工作规则》精神,结合本部实际,特制定安全监察部工作规则
一、部室领导工作分工主任
全面负责安全监察部工作,领导安全监察部全面履行省公司规定的工作职责
协助主任分管电网、变电、线路安全监督、基建、用电、多经、信息安全监督、应急管理、设备全寿命周期管理、安全信息统计及环保、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管理和监督,配合做好其他工作,并在主任外出时主持安全监察部工作
协助主任分管电力设施保护、企业内部治安综合治理、重点工程保卫工作,大型活动安全保卫、人民武装、交通、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配合做好其他工作,并在上述两位正副主任同时外出时主持安全监察部工作
二、部室各处职责分工(一)电网安监处1、负责公司系统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并网电厂涉网部分的安全监督、检查与评价;2、制定生产安全监督的规章制度和办法,对生产安全方面重大问题提出监督建议;3、负责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4、编制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年度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审核月度安全报表;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各类专项安全监督检查;6、负责公司电网规划、初设审查项目的安全监督;7、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预控法、安全性评价、电网安全风险评估工作;8、负责公司500千伏及以上新建、改建和扩建基建工程的设计审查、投产验收、启动及220千伏及以上基建工程达标验第1页共5页收的安全监督工作;9、负责跟踪、收集和分析国内外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应用情况,提出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方面的研究与应用建议;10、负责起草公司有关安全监督方面的专题报告和重要文件;11、负责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设施状况;12、负责公司年度补充安措的制定和督促落实;13、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