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查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情况的自查报告市政府办: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应对法》)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来,景东县人民政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核心,以提高应急管理能力为主线,强化源头预防,完善体制机制,提高应急科技水平,夯实基层基础,深入推进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建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按照《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普府办明电〔〕240号)要求,现将我县自11月1日以来,贯彻实施《应对法》具体情况自查报告如下:一、学习培训工作深入开展第一,将《突发事件应对法》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内容,于4月15日至16日组织开展了各乡(镇)、各部门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共160余人参加的专题培训会,学习了《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知识要点,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强化了责任,使大家深入理解和把握了《应对法》的要求,增强了对突发事件的意识,提高了有效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使《应对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基层得到全面、有效的落实
第二,要求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和培训计划,通过自学、专题讲座、座谈会、知识竞赛、法律知识考试等多种形式,组织好本乡(镇)、本部门、本系统的学习活动,学习务必结合实际、结合预案,以案说法,注重实效,避免形式主义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带头学习《应对法》,全面了解和重点掌握本单位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职责,牢固树立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依法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准确理解、熟悉掌握《应对法》,把握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各个环节的法律制度规定,做到依法规范、第1页共6页依法管理、依法处置
第三,结合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我县在报刊、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