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专项检查自查自纠工作汇报县监察局: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根据县监察局、县编办、县法制办《关于印发的通知》(泰监发[20XX]1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xx县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泰国土资字[20XX]21号),对照方案中检查内容,就行政执法等方面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一、行政执法主体明确
我局主体性质属行政机关,系执法单位,执法类别为国土资源监察执法,法定代表人为邓新华,证件编号为泰府法主资证第033号
二、贯彻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XX]8号)文件精神,依据《关于印发xx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国家新出台法律、法规、规章涉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等方面进行细化,于20XX年5月19日向局属各单位印发了《关于印发xx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项目及处罚标准目录的通知》(泰国土资字[20XX]106号),并通过网络及时向社会公开
目前局属各单位在具体行政处罚中认真遵照细化标准执行
三、加强执法监察,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制定了《xx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制度》;二是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分级负责制度,规范严格依法行政;三是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职权法定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行政处罚权;四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的依据办理,并着重强调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的办案
四、执法文书使用规范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试第1页共3页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81号)文件要求,我局统一印刷相关法律文书适用于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中,且文书填写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