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调研报告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调研报告我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成立于2002年8月,是副科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核定行政编制2名(局机关内设监察股),执法监察大队事业编制9名
人员由原土地执法监察人员组成,经费来源于县财政全额拨付
当前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特点及执法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土地方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设项目用地应当依法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待办理相关土地转用征收使用手续后,方可用地
而现在个别矿山企业,存在先占用土地进行修建或者扩建厂房,后再补办相关用地手续的情况
矿产资源方面: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形式多样;违法主体构成复杂;违法行为从公开走向隐蔽,调查取证难度加大,行政成本增加;违法行为随机性增强,违法者采取“游击战”,时采时停,防不胜防,难以有效查处;从以往采矿类出现的违法行为较多,拓展到现有探矿类的各种违法行为层出不穷
如:未按勘察设计方案施工、圈而不探、未完成计划勘查投入、不按规定报送年检资料、矿业权非法转让等现象日益突出
从以上呈现出的新动向和特点来看,当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从而造成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难以进行及时查处,严重地影响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效果
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管难
我县分南北两个辖区,最近的北山片距县城50多公里,最远的南山片距县城要150多公里
就我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而言,按实有9名执法人员计算,国土资源动态巡查任务,监管范围之广、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近年来,部分非法开采者受利益驱动,非法盗采、乱采滥挖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特别是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隐蔽性强,加之通往矿点的便道众多,无证、无序、游击式的违法开采,使得动态巡查无法面面俱到,导致执法监管难度增大,任务十分繁重和艰巨
二是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执行难
首先,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制止很难由一个部门做到位,行政执